更好的为我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现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备案的对象依法依规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有一定服务能力,服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愿意进入本区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的服务机构均可备案,凡是备案通过的服务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在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并可参加我区优秀服务机构评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备案,二、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须加盖机构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于2023年9月1日前送达或通过邮政快递寄达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52号市场监督管理局709室知识产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