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自2023年起启动并逐年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经审核通过完成备案的全部专利产品,参加本次认定的产品备案信息应为2022年度数据信息,参加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企业,应于2023年8月15日之前通过试点平台提交专利产品备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试点平台对我省申报备案的产品信息按要求进行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试点平台对通过审核的专利产品进行认定,三、工作要求(一)各市局、示范区局要严格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要求,确保企业正常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专利产品备案及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情况为基础,省局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情况对各市的情况进行通报,(三)各市局、示范区局要督促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的企业,省局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企业的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