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安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磐农【2021】187号)文件精神,经低收入农户申报,由村、乡镇组织验收公示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经中介机构实地审定后,现将符合条件低收入农户产业扶持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至8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个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联系人:潘伟安,郑凌燕,附:磐安县2023年第二批低收入农户产业扶持项目资金补助情况公示.xlsx磐安县2023年第二批低收入农户产业扶持项目资金补助情况公示.xlsx磐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