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和资金审查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后,确定了2022年度青海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补助项目清单,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从2023年8月7日至11日二、受理方式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公示异议受理办公室设在青海省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部(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6号),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受理电话:0971—6317332(电话传真)纪检监督电话:0971—8272569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附件:2022年度青海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补助项目清单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