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绍兴市越城区稽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附件:绍兴市越城区稽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7月27日绍兴市越城区稽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百年大计,第二条绍兴市越城区稽山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稽山杯优质工程奖)是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工程最高奖,具体工作由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质安中心)组织实施,推荐申报绍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必须在稽山杯优质工程奖中推荐产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应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一)未列入年度越城区建设工程创优计划的,(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未获得越城区级或以上优质结构,第八条申报评选稽山杯优质工程奖的企业必须是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一)主承建单位1、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第三章材料申报和评审程序第九条创建申报申报稽山杯优质工程的项目,承建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三个月内或地基与基础分部施工完成前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质量监督部门申报工程创优计划,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质量监督部门应对纳入稽山杯优质工程奖创建计划的项目实施动态考评管理,第十条受理、评审程序(一)稽山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由区质安中心统一受理,(四)区质安中心将复查综合评价情况报区建设局稽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审议,附件一越城区稽山杯优质工程创建计划申报表.docx附件二越城区稽山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docx附件三越城区稽山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要求.docx附件四越城区稽山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封面.docx附件五承诺书.docx附件六住宅小区入住质量满意度评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