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化企业(机构):为落实《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我局拟开展2023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时间安排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及第十条第(一)(二)(七)款规定的鼓励影视动漫创作生产、鼓励原创影视动漫作品播映、奖励优秀数字出版产品、支持新开设实体书店、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促进短视频直播行业发展、鼓励建设短视频直播园区(基地)、支持数字文化软件研发创新、支持数字文化装备制造创新、鼓励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文化)、鼓励建设数字经济楼宇(数字文化)、鼓励文化市场主体集聚发展、支持文化创作和传播平台建设、支持文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打造数字文化技术线下体验馆、支持开展数字文化培训,具体内容(申请条件、资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二)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1703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和文化产业科,邮编:518109咨询电话:0755-23336269、0755-23336268(三)网上申报时间8月7日-9月15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三、注意事项(一)申请者须仔细阅读并了解附件中各项规定,申请“支持开展数字文化培训”须经备案,(二)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三)申请者须同意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内容,接受由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对申请者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计,(四)申请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主管部门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