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利县石煤矿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康市石煤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石煤矿整治综合评估和并联审查工作的通知》(安市煤整治字〔2023〕1号)相关要求,经县市两级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第一批次石煤矿进行了综合评估,达标的石煤矿为:平利县白树沟石煤矿、平利县八仙鱼肚河煤矿、平利县江西街石煤矿、平利县红岩沟煤矿、平利县五家沟石煤矿、平利县岔溪沟石煤矿、平利县冯家梁煤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石煤矿综合整治办或市石煤矿综合整治办反映,县石煤矿综合整治办电话:0915-8410502,市石煤矿综合整治办电话:0915-3214138,平利县人民政府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