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4.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财政厅、电力公司)5.支持行业型数据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6.支持算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储能设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财政厅)三、推进融合基础设施深度赋能7.支持智慧交通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财政厅)四、突破发展重大创新基础设施10.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11.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12.推动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共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13.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14.支持实验室、“智慧岛”等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五、建立健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激励机制15.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激励,(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六、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要素保障16.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支持社会资本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18.壮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人才队伍,统筹省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