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和《庆元县财政局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庆元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庆财农〔2021〕100号)文件相关要求,庆元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项目(第二批)已完成验收核查工作,现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5日—2023年8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农业农村局反馈(提倡实名),联系人:农业农村局毛文军联系电话:0578-6121485庆元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4日附件:庆元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项目(第二批)补助情况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