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3年度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拟支持实施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省属科研机构申报改革试点示范项目不超过500万元、其他项目不超过450万元,项目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须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提交和推荐工作,申报单位登录管理系统,省科技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通过管理系统向申报单位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不得申报:存在延期未验收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承担了2022年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二)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附件1: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docx附件2: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规划提纲.docx附件3: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xls附件4: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doc附件5:贵州新型研发机构情况表.docx贵州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