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一)新药临床研究补助1.政策条款对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清远高新区进行转化的新药,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40%予以补助:取得临床批件的,单个企事业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40%予以补助:取得临床批件的,单个企事业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单个企事业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2)在政策有效期内获得临床批件或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2.申报条件政策有效期内取得新药产品注册证且承诺在我区实施产业化,3.申报材料(1)《清远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单个企事业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申报条件政策有效期内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临床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3.申报材料(1)《清远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单个企事业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50万元,3.申报材料(1)《清远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3.申报材料(1)《清远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