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德州市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评选工作的通知德文旅发〔2023〕58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由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本辖区范围内县级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评选活动,同时推荐1个县级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2个县级乡村文化建设样板村作为德州市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的候选项目,组织开展县级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评选工作,(二)推荐候选德州市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的项目,附:《2023年度德州市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评选奖励办法》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8月4日附件:2023年度德州市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评选奖励办法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的《山东省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创建工程实施方案》(鲁文旅公共〔2021〕1号)、《山东省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创建标准》(鲁文旅公共〔2021〕5号)等文件要求,一、评分标准(一)“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街道)”评分标准项目及标准分值一、重视文化建设(15分)1.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纳入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49.当地有旅游资源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设施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2(二)“乡村文化建设样板村(社区)”评分标准项目及标准分值一、组织队伍健全(10分)1.村(社区)领导重视文化和旅游工作,66.当地有旅游资源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乡村旅游民宿,3二、评选程序(一)县级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评选活动阶段(即日起至8月15日)(二)县局报送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各县(市、区)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报送本辖区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评选情况,同时推荐1个县级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2个县级乡村文化建设样板村作为德州市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的候选项目,三、奖励办法对评选公布的2023年度德州市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街道),对评选公布的2023年度德州市乡村文化建设样板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