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参评工业企业数据进行确认的公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暨综合创新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菏政字[2020]21号)以及《菏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菏工信字〔2023〕68号)等文件要求,菏泽鲁西新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菏新经发〔2023〕6号),各镇街、有关部门已经根据评价方案要求提供数据,请各参评工业企业(名单见附件)于2023年8月14日前登录系统http://www.eqtfhz.com/index.html,用户名为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7位,完善企业信息,确认各项数据,如对评价数据有异议,请在系统中提交证明材料,并联系菏泽鲁西新区经济发展局,如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数据,评价系统将默认为企业对数据无异议并自动确认,各项数据将作为“亩产效益”评价的基础数据进行计算,联系电话:0530-5329981附件:菏泽鲁西新区参评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工业企业名单菏泽鲁西新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