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实施“搭平台、聚人才、兴产业”创新工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乌党办发〔2020〕32号)和《强化科技创新战略支撑作用推动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乌党发〔2022〕18号)文件精神,按照《乌鲁木齐市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技专项资金试行办法》、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乌科规〔2023〕2号)的工作要求,经广泛征集并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我市2023年度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拟兑现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至8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陈洁联系方式:4882909、4665589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88号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联系邮箱:81961253@qq.com附件:2023年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拟兑现项目名单.docx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