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现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政策送达到各类群体,二、强化政策落实,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做好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服务、退出等工作,三、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5520590),(台人社发〔2023〕18号)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