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部门:《青山区支持首家A股上市企业的若干政策》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30日青山区支持首家A股上市企业的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上市省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产发〔2022〕11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22〕1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8号)等文件精神,鼓励支持青山区企业率先登陆A股上市,二、支持政策(1)上市资金奖励支持,根据《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上市省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产发〔2022〕11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22〕1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8号)相关规定,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自乙方并购重组完成后当年起算),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自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完成后当年起算),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连续三年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青山区税务局申报的年薪不低于30万元的企业高管,对我区首家A股上市企业在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区相关人才支持项目的同时,享受《青山区服务驻区重点企业人才发展政策清单》的支持政策,三、附则以上支持政策中除上市资金奖励政策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