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人社发〔2018〕344号)第十六条、《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镇受理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名单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反映,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21号联系电话:0760-23406373附件:拟享受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2023年8月4日附件:1.附件:拟享受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