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刘嶒报道:高明区拟出台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将从支持企业工(农)贸分离、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两大方面加以扶持,拟对高明区制造业企业、农业企业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实施工(农)贸分离在高明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每家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其中入库纳统的首年扶持2万元,扶持2万元,扶持1万元,年应税销售额首次分别达到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年应税销售额首次分别达到800万元、1200万元、1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该办法拟对在2023年~2025年期间符合以下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予以扶持:一是对同比上一年度(完整年度)年应税销售额(营业额)增长20%及以上的入库纳统批发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单个企业每年度最高奖励5万元,二是对同比上一年度(完整年度)年应税销售额(营业额)增长15%及以上的入库纳统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个企业每年度最高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