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建设行业协会(学会)、各建设工程企业: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积极培育打造“东莞建造”品牌,提高优质企业美誉度和知名度,根据近年来“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评选工作的评价情况及效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评价工作方案》,现予印发实施,原于2021年4月1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评价工作方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东建市〔2021〕3号)同时废止,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8月4日(经办科室:市场科,联系电话:22671739,)附件:“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评优方案(2023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