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龙岗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龙岗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龙岗工匠”在带徒传技、技术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我局结合实际情况,草拟了《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6月16日前,通过本页面反馈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gjp28219051@lg.gov.cn)并注明“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特此通告,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