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交通运输(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23-08-0310:03信息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字号:[大中小]访问次数:103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现就做好2023年度交通运输(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3年度交通运输(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在12月,二、申报条件交通运输(轨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号)以及《浙江省轨道交通(铁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试行)》(浙交〔2022〕59号)(以上两个文件简称《评价条件》)规定执行,申报人员应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上传个人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四、申报程序和形式交通运输(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上报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无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人员在用人单位审核完成、各市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评审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职称认定、评审材料的提交、审核、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附件:1.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2.浙江省轨道交通(铁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3.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4.专业名称与申报类别对应表5.申报材料报送要求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8月1日附件1: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docx附件2:浙江省轨道交通(铁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docx附件3: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docx.docx附件4:专业名称与申报类别对应表.docx附件5:申报材料报送要求.docx附件下载【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