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8〕11号)和《温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温财预〔2018〕646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确认,温州市物联网产业协会(纳税人识别号:51330300MJ9116172U)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免税优惠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温州湾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