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8〕7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信人社办〔2019〕15号)、《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2〕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陈佳伟等6位人员申请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经审核符合条件,研究拟同意给予担保,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公示期限:两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潢川县创业担保贷款中心,监督电话:0376-3163020潢川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