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申报工作,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于8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局,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申报指南惠州市商务局2023年8月3日(联系人:陈炜、林嘉怡,四、申报主体、支持标准及申报材料(一)支持跨境电商企业1.申报主体跨境电商企业的定义:指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同时需满足下列申报条件:(1)企业在商务部门报备并纳入我市2022、2023年跨境电商出口统计,(2)申报主体存在欠缴财政资金的情况(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3)申报主体正在接受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3.申报材料(1)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6)企业近3年内所获得的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明细表(含金额、资金名称、项目名称等),(2)申报主体存在欠缴财政资金的情况(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3)申报主体正在接受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2.支持标准(1)申报海外仓项目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3.申报材料(1)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6)企业近3年内所获得的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明细表(含金额、资金名称、项目名称等),附件1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项目申报书.doc附件2-1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项目申请表(企业(含B2B)).doc附件2-2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项目申请表(海外仓).doc附件3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doc附件4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入库项目表.doc附件5县(区)专项资金申报、初审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