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创〔2023〕122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管委会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高新〔2011〕223号)和《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宁波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23〕35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宁波市2023年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结果公布如下:一、认定情况认定慈溪市新达建筑实业有限公司、象山宝盛建设有限公司、慈溪市力天建设有限公司、宁波景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中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民欣建设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技术中心为宁波市2023年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二、评价结果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高于合格分,评价为合格(评价结果见附件),请各地经信、住建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的指导,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好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助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附件:宁波市2023年评价合格的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doc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