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政〔2018〕12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条件的对象共5人,按3000元/人的就业补贴标准,拟发放补贴15000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2日至8月9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33号2楼,联系电话:84663413,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日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单位享受起止年月补贴月数拟补贴金额1徐燕文女3307811996******28磐安县蓝贝尔安防用品有限公司202206-2023051230002董晓飞女3307271999******28浙江罗奇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07-2023061230003孔赢加女3307272000******24浙江罗奇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03-2023021230004王欣女4211271999******45浙江罗奇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07-2023061230005陈蓓佳女3307272001******26磐安成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07-202306123000合计: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