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榕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伍文俊(以下简称申请人)要求第一被申请人上海榕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福建省华莱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端州区华颐堡美食店(以下简称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人)共同支付工资等争议一案(肇劳人仲案字〔2023〕206号),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对该裁决事项不服的,用人单位对该裁决事项不服的,逾期不起诉的,一方当事人逾期未履行本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该裁决事项不服的,期满不起诉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本委地址:肇庆市信安四路2号市人社局大楼314室联系电话:0758-2786821、2786822电子邮箱:srsj_zck@zhaoqing.gov.cn肇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0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