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温岭市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先后出台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岭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117万元,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134.5万元,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155万元,(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建立健全监管名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技术等培训,对全市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发挥农业行政执法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网格监管员队伍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监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