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辽工信科技[2022]144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共同开展了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工作,现将拟认定的2023年(第二十六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31日-8月4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学技术处,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联系电话:024-86892497(兼传真)附件:2023年(第二十六批)拟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