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江阳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泸江府函〔2023〕37号)《泸州市江阳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泸州市农庆蔬菜专业合作社、泸州市鑫国家庭农场、泸州市锡云家庭农场为我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2023年7月25日由区农业农村局和相关街镇村组成验收小组,对以上冷藏保鲜设施进行验收并通过,付款按实际完成容积支付,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可来信、来电咨询,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联系电话:0830-2733951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