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所创经营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所创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蒙山县蒂娜蛋糕烘焙坊等1家农民工创办的经营主体符合有关补贴申请条件,拟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金额共计5000元,公示期5天(自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如对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有异议,在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达蒙山县就业服务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创业扶持补贴申请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举报投诉联系人:县就业服务中心黄中安举报投诉联系电话:0774-6290728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蒙山县就业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46700附件:2023年第二批蒙山县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申请公示表蒙山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