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人指引(试行)》的通知(桂文旅发[2022]83号)以及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港市贯彻落实《广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贵文广体旅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港南区文化和体育和旅游局对材料审核及实地勘查情况,拟同意设立贵港市康宸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机构名称:贵港市康宸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书瑜机构行政负责人:杨丽惠培训内容:美术类地址:贵港市港南区建政路795号1-3楼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港南区文化和体育和旅游局联系(0775-4332613),本单位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港南区文化和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7月30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