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0-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覆盖面,构建以普惠性托育机构为主的托幼服务体系,促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抚州市财政局《抚州市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溪县2023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托育机构办托成本等因素,经研究议定,现将我县2023年普惠性托育服务指导价格予以公示:全日托不高于:乳儿班(6-12个月)托育费1250/月/位托小班(12-24个月)托育费1050/月/位托大班(24-36个月)托育费1050/月/位(托育费均不含餐费),半日托收费标准:对照全日托减半,以上服务价格试行1年,期满后视市场价格动态调整并公布,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欢迎来电来函反映,联系电话:0794-5269275,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7月31日金溪县普惠性托育服务指导价公示.pdf来源:金溪县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