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公开发布)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2023年7月31日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创邗江建设的政策意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布局投入多元、功能齐备、机制创新的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对新建成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共建的省产研院企业集萃联创中心给予50万元支持,根据其创新服务绩效每年给予10-20万元支持,对区内科技型企业与其合作所产生的支出给予20%最高20万元支持,对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在培育期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含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省农业科技型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研发型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产业分店、便利店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建设经费奖励,对省级以上孵化器引进博士创业的企业经认定给予20万元支持,对获得省国际科技合作奖的给予30万元奖励,将研发支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招商等科技高质量指标纳入全区镇级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产业科创名城科技支撑政策措施》中政策配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