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2〕240号)(以下简称《资金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我市2023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资金使用办法》第五、六条、七条规定的认定条件,二、申报材料(一)中山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申请表,(六)孵化资金情况,(七)在孵团队/企业情况,(九)加速器项目用地产权规划(申报加速器填写),三、申报流程申报单位通过中山市科技局政务网页面点击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申报(科技局政务网网址:http://kj.zs.gov.cn),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流程:登录一体化系统→业务管理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选择2023年中山市众创空间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对照项目填写申请书)→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3.各镇街科技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及推荐,编制页码)提交所在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镇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加盖推荐意见,4.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四、时间安排企业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五、联系方式高新科:周岳、李慧子联系电话:88303920业务联系QQ群:517699802附件:1.《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2.中山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3.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4.中山市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申请表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31日附件下载: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