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发改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3年枣庄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请认真学习《管理办法》,拟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管理办法》设定的标准和要求,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6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二、组织程序(一)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根据《管理办法》,请按照属地原则滕州市、山亭区、枣庄高新区申报不多于3个,其余各区申报不多于2个,联系人:吴致远电话:3312217邮箱:zzsfgwgyk@zz.shandong.cn附件:1.枣庄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2.枣庄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3.2023年拟申报枣庄市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