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经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组织申报和初步审核,成都鑫新和投资有限公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区纪委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区纪委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64320039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电话:83977135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