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开展2022年度(实际发生为2021年)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报工作,2、企业已获得厦门市科技局2022年度各批次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拨款,二、申报材料采用系统在线填报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点击首页“同安区2022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进入申报通知,按要求填写上传有关信息和pdf格式的材料文件(市级补助多批拨款的进行合并,2、纸质申报:在线填报审核通过后,1、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请表(在线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2021年度统计报表B103(服务业为F103)或相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2017年版)中的A100000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20年度和2021年度,5、企业获得市科技局关于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的红头文件、补助经费到账凭证(加盖企业公章),四、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6室或208室(同安区银湖里71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7010611技术电话:7012699五、其他事项1、2021年度(实际发生为2020年)市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有余额未申报的企业本次一并申报配套补助,其他纸质材料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材料所属年度按通知中的顺推一个年度,今后将不再受理2021年度企业研发经费配套补助,附件1:《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同工信【2022】26号)附件2:同安区2021年度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请表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28日附件下载·附件1:《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同工信[2022]26号).pdf·附件2:同安区2021年度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