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资金在生猪生产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县生猪产业绿色健康发展,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采取项目主体自主申报方式,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项目咨询,养猪场(户)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是否达到申报条件,第二步项目申报表,养猪场(户)填写项目申报表后,经猪场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第三步核查、上报,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站对辖区养猪场(户)的存栏规模等情况进行现场初步核实,由乡(镇)政府汇总并盖公章上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如有疑问请咨询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畜牧发展室,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