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技术能手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第二条绵阳市技术能手是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授予优秀高技能人才的称号,第三条绵阳市技术能手评选每年开展1次,经核准后直接授予绵阳市技术能手称号,第六条申报绵阳市技术能手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两项及以上:(一)在技能技艺方面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第七条评选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通知,(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初评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第八条绵阳市技术能手不重复申报,第十条推荐全国、全省技术能手优先从绵阳市技术能手中产生,第十一条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人才项目优先从绵阳技术能手中产生,第四章称号管理第十二条申报人获得绵阳市技术能手称号后,第十三条申报人获得绵阳市技术能手称号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