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省发改委、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江西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价管规〔2023〕138号)规定,我委拟于2023年8月中旬召开宜丰县新昌、金穗、黄冈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核定座谈会,届时将商请有关单位、消费者协会推荐确定参加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协会代表、家长代表及主管部门代表、专家学者等)参加座谈会,要求参加旁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于2023年8月10日前到县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2765291,联系人:黎勇),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3名列席听证会,特此公告宜丰县发展改革委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