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温岭市“曙光匠才”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人才领〔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将“曙光匠才”生活津贴兑现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公示期限: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日联系单位: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劳动关系科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619室联系电话:0576-86226039附件:2022年度温岭市“曙光匠才”生活津贴公示名单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