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22年以来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及2022年度考核优秀、良好的平台进行奖励,2022年以来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单位,且目前一直运营良好并参加了省科技厅组织的2022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单位,我局组织的2022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绩效考核评定为“优秀、良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奖励,申报对象为参加2022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绩效考核被评定为“优秀、良好”的单位,二、申报材料及要求(一)获得国家级荣誉资质奖励的申报材料提供申报单位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资料,提供申报单位获得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备案为国家级众创空间的证书复印件及网上公布的网页截图信息,提供参加2022年度科技厅组织的考核结果相关资料,提供平台2022年度运营情况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二)年度绩效考核奖励的申报材料提供申报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资料,提供获得2022年度绩效评价考核取得优秀成绩相关资料,提供众创空间的2022年度运营情况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材料封面打印“2022年海口市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申报材料—单位名称”,三、申报和材料受理申报和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