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部署,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在组织管理、促进发展、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等方面,推动中医药服务质量的不断发展,提升我市中医药服务水平,为健康樟树贡献中医力量,欢迎广大市民和关心支持樟树中医药发展事业的市内外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参与方式:1.在樟树发布微信公众号本篇文章下面直接留言,信寄:江西省樟树市淦阳街道杏佛路91号卫生健康委5楼中医科(樟树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办公室),参考议题:1.在引进和培养本市中医药中、高端人才方面,5.在本市院内制剂发展和推广方面,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方面,10.其它关于本市中医药发展方面有什么意见建议,樟树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办公室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