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食品抽检工作中,涉及到本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批次的不合格食品,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的处置情况公告,(详见附件)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8日(主动公开)附件湘乡市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序号食品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标识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购进日期规格型号抽样单编号不合格项目处置部门处置结果检验机构1土豆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喻坊东山大酒店/2023-04-18/XBJ23430381570803442铅(以Pb计)东山市场监管所罚款3000元,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胡萝卜湘乡市经开区可强餐饮饭店/2023-04-17/XBJ23430381570803402铅(以Pb计)经开区市场监管所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予立案,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3生姜湘乡市棋梓镇好又多生活超市/2023-04-14/XBJ23430381570803370铅(以Pb计)棋梓市场监管所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4青线椒湘乡市东山办事处萧十四家常饭店/2023-04-20/XBJ23430381570803511毒死蜱东山市场监管所罚款3000元,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