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推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8.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进一步保障企业自由迁移,(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惠民县支行、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42.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民管理部)43.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44.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大数据中心、国网惠民供电公司、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城乡水务局、县财金集团、滨州银保监分局惠民监管组)79.优化企业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贸促会)九、优化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惠民县支行)100.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113.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法院)十一、办理破产(牵头单位:县法院)120.持续推进办理破产“繁简分流”,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大数据中心)124.建立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9.加大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4.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0.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简案快办工作,(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92.优化提升人才政策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