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大连莲城运输有限公司申请用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如对所公示的用海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0411—81357007邮政编码:116200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1号)项目名称:大连莲城运输大沙河入海口海域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用海面积:261.4015公顷用海期限:15年用海方式:开放式海底养殖用海位置:普兰店区杨树房街道东南侧浅海海域用海主要位置坐标点:附件附件:三区坐标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