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嘉科综〔2023〕9号)要求,5.嘉兴市科技成果转化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其他相关事项按《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嘉科综〔2023〕9号)执行,三、申报要求(一)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二)可以申请承担市软科学项目的单位有以下几类:1.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中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单位,2.从事软科学研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端智库单位,3.具备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其他单位,(三)承担市软科学项目的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嘉兴市情,且承担过市级及以上软科学研究项目(或相关研究)并验收通过,(四)近三年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但未验收通过(包括结题、终止或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研究报告应涉及立项背景及意义、现状分析、主要难点和创新点、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2)各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提交,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5日,项目研究期限从2023年8月1日起,附件12023年度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拟研究内容.docx附件2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docx嘉兴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