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大连市2023—2024学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学籍地在我市辖区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3—2024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二、申报材料申请补贴的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并打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各学校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明细表》)、加盖学校公章的公示证明材料及其他申请材料在2023年9月22日前报送到学校所在地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加盖公章的《明细表》、《(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11月15日前各学校将收款收据和支付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银行对账单提交给所在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详见附件4),四、工作要求(一)各学校和各地区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二)各学校和各地区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初审和复审工作,(三)各地区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将本地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需求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高校和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做好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作,(四)各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公示(公开)证明材料、相关资金往来凭证等材料纳入档案管理,附件:1.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大连市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3.(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情况汇总表4.区市县(先导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5日附件:关于开展大连市2023—2024学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