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精准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鼓励春节期间企业留员工稳生产的政策意见》(景企服办〔2023〕1号),现对政策意见中“支持企业留员工”一条进行补助,经企业申报、园区和我局审核,现将部分审核无误的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28日至8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4日前通过电话、信函及来访等方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反映,联系人:钟建玲,联系电话:0578-5089792,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西路28号,附件:2023年留员工稳生产“留岗红包”汇总表(二期).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3年7月28日。